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人。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1.符合国家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综合素质高,具备履职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水平,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教学软件,能够胜任相应学段的基础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2021及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
5.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者工作期间表现优秀。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小学教师者,获省市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市区级十佳班主任等奖项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聘中学教师者,为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市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课堂教学优质课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全国思维型课堂大赛三等奖以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部级优课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特级教师称号、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8.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应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在“获奖情况”等项目中列明市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与所获奖项,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2)普通话水平证书(非应届);
(3)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
(4)职称证书(非应届);
(5)本人简历;
(6)市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与所获奖项;
(7)其他报名系统所需填写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证书等材料。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本次招聘工作。
3.考核: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形式。考核内容含基础学科知识、学科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展示等部分。考试不设复习范围。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打通考核,统一划线。
4.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5.体检,公示。
6.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引进时原单位聘为高级职称,或聘为中级职称且为行政事业编制的,按事业编制引进;其他新进人员按预聘制引进,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工资、任职资格、职级晋升、子女入学入托等待遇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合同期满达到考核要求,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2.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认定评聘暂行办法》(校人〔2021〕20号)执行。
3.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5.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6.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7.联系方式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单位联系人信息见招聘岗位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