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我州两所高职院校“三支队伍”急需补充的现状,加快延边高职院校教育事业发展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抓紧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三支队伍”动态补充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及要求,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边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3名。其中,延边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师2名、专职辅导员6名、心理健康教师2名;延边大学师范分院心理健康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2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目前还未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人员(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人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点,下午13:00点至16:00。
报名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人)须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寸电子版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考生自备U盘)、报名表(粘贴报考人照片),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所需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者(委托人)需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报考单位现场通知本人。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发放地点同报名地点一致。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因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此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使用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要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进入考场,未能提交《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科目详见《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考试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顺序通过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毕业或本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网址:hrss.yanbian.gov.cn),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招聘公告和相关通知。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考生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433-2879067。
本次考试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需出示吉祥码进入报名现场和考场。
1.考生需仔细阅读《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2.在本公告发布后,参加报名及考试人员如有境外返回人员,需按照延边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隔离期满的境外返回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进入报名场所。隔离期满的境外返回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获取个人“吉祥码”,并在报名、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
4.参加考试人员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4.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5.2021年延边州两所高职院校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