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广东省的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根据《广州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已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结合增城的实际情况,现就增城区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核、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籍在广州市增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必须为广州市增城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增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网上报名与选择考区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高中、初中或中职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现场审核方式与上传材料
申请人在“穗好办”APP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广州市市将继续依托广州市移动政务总门户“穗好办”APP,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提供网上核验服务。考生完成网报后,请登录“穗好办”APP,点击【办事】专栏-【劳动就业】专题-【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进入办理页面;也可直接在“穗好办”APP的首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操作。审核材料结束后,上传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申报网上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申请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种操作方式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上传证明材料的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B):
(一)增城区户籍人员(对象为增城区户籍人员):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照片);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二)居住地在增城区的人员(对象为持有增城区居住证的人员):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居住证的正反面(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为广州市增城区);
3.毕业证书。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在读生(含省内高校就读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需有完整个人信息,学籍证明样本详见附件)和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当年注册信息);
3.省内高校就读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考生上传户口簿个人信息页。
(四)港澳台身份的申请人员: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的个人信息页证;
3.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2.军官证或士兵证的个人信息页(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个人信息页。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前。
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网上审核后,须于12月1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网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五、参加面试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2年1月3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2022年3月1日公布成绩。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
七、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替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报名及考试相关规定,珍惜个人信誉,诚信报考。
八、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广东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相关规定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预先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参加考试。考试期间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及在面试室须摘下口罩进行答题、试讲、答辩外,考试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要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人员之间尽量保持社交距离。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全程佩戴好口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gzedu.gov.cn)、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所报考区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了解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面试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抽签、人脸识别,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员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更多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gzedu.gov.cn/)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路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0—82628689)
附件
学籍证明
兹有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
年 月被我校全日制 专业录取,学历层次 ,学制 年。现处于 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学籍管理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仅供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差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