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组团赴浙江大学招聘2019学年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19年中小学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18〕27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现就桐乡市组团赴浙江大学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0日;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二、参加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指2019届,下同)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所学专业原则上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985”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文、理科专业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为桐乡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成立招聘工作组赴浙江大学进行的现场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形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10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B103会议室。
2.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9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或复印件;
(4)由高校出具的第一批录取证明或者师范类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5)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3.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签约
1.确定为拟体检、考核对象的应聘人员,在浙江大学当场签约,并提交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如递补人员再放弃签约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4.完成签约的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结束后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
签约人员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时间组织体检、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解除协议,退还就业协议书。
(五)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19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桐乡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73-88021571。
2.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0573-89398137;
桐乡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573-89382363。
附件:1.桐乡市组团赴浙江大学招聘2019学年教师计划.doc
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9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