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应届博(硕)士研究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濠江实验学校、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具体岗位详见《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应届国内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含报名时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行政(党纪)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党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和面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面试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华师大厦酒店)三楼行知厅
4、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华师大厦酒店)三楼春华厅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各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大学期间学习及参加社会工作简历一份;
6.获奖证书、资历资格、论文发表、志愿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确保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1.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凡被招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用考核加面试的方式。
考核方式和内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在校就读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进入考核合格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试讲(或说课)。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七、体检工作和标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本人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面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最低服务期限应满五周年。
十、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查验等工作,现场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应聘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招聘活动。高校所在省、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十三、有关网址
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0754-87374617
监督部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375501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