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内高层次、高技能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四川省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市。学院是乐山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培育院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院设有新能源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旅游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体育系、基础公共课程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文科、理科和工科所属专业40个,其中护理、硅材料制备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人。学院现占地面积800亩,拥有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已建成乐山太阳能研究院、乐山药物研究中心、乐山市道地药材资源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建有国内首家多晶硅仿真工厂、仿真医院、太阳能发电站、机械数控实训工厂、应用电子实训中心、旅游专业群实训中心等。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计划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附件1)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应聘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应聘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至2022年2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附件2),将信息表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压缩包(按“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lszyzrb@163.com)。
注意事项:电子版材料需为标准扫描件,边角完整,文字、图片、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上述提供的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模糊不清等情况,责任自负。
3.联系电话:0833-2272644,18090078082(龚老师,电话受理时间为8: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1.网上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学院于2022年2月16日-2月18日期间以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原则上应由报名者本人在2022年2月23日-2月25日期间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学院组织人事部进行复审确认。若报名者本人因故无法到现场并委托他人复审确认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复审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行政楼417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为专业(业务)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实行逐轮淘汰。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1.专业(业务)能力测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根据应聘岗位需要,部分岗位增加技能考核或其他测试内容),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和效果等进行评估。
2.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评估。
招聘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每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递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学院校园网(http://www.lszyxy.edu.cn)进行公告。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被考察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考察相关材料交到学院组织人事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学院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被考察对象自负。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学院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每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学院校园网(http://www.lszyxy.edu.cn)进行公告。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学院对拟聘人员未收到任何不良反映或反映情况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上报乐山市教育局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八)聘用
1.经审核确认合格后,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在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应聘人员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4。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833-2272672
附件:1.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docx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