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立区”发展战略,吸引更多教育英才投身瓯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全职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与数量
岗位 |
初中 语文 |
初中 数学 |
初中 英语 |
初中 科学 |
初中 社会 |
中小学 体育 |
小学 语文 |
合计 |
数量 |
2 |
1 |
2 |
2 |
1 |
1 |
2 |
11 |
二、招引对象、条件及待遇
1. 对象与条件
①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②全国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类教育人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③温州市民办学校中经同级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流动或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2. 待遇
第一、二类教育人才引进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引进人才自行选择,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140㎡、120㎡人才房;第三类教育人才引进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确定,享受安家补助与专项奖励经费或享受每平方5800元综合成本价购买90㎡人才房。
具体见瓯委办发〔2021〕22号文件(附件1)。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8日,有意向者打包发送《瓯海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附件3),电子稿至wdfswzryxx@163.com邮箱。
四、考核事项
考核方式:面谈(30%)+课堂试讲(70%)。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考核地点: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榕园学校)。
五、确定拟引人员
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和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对象。若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如有放弃,按序择优递补。
六、引进程序
1. 组织对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公示;
2. 报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其中,引进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育人才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经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七、其他
1. 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 联系电话:0577—56709695,8859781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瓯委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瓯海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4.附件4.温瓯人社〔2019〕45号 关于瓯海区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pdf)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