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丰县2020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校园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批准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共30名。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韶关市“丹霞英才”等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或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及其所需要求具体详见《新丰县丹霞英才校园招聘岗位表(教育类)》(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管理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研究生学历者可享受本县有关引进教师队伍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待遇;同时,符合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生活、租房、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三)符合“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规定条件者可享受该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17:00,预报名者在招聘地点招聘开始前将“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79901735@qq.com),且需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自选面试地点,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如:张三/陕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
2.现场报名:在招聘宣讲现场报名。韶关学院专场招聘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9:45。
3.现场招聘宣讲时间与地点:现场招聘宣讲时间地点以韶关市发布的丹霞英才招聘公告为准,可关注“韶关先锋”、“韶关人社”、“韶关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rsj.sg.gov.cn)查询。
4.面试(面谈、以下统称面试)前所有报名者均需现场提交如下纸质资料:①《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研究生学历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习成绩表)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所有报考者试教时均需现场签署《新丰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2.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者在政审阶段必须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者不予聘用。
六、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集中试教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为招聘小组到达相关高等院校进行现场宣讲的时间与地点;
②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③面试合格者,签署意向书,并邀请于2019年11月23日前往韶关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专场招聘会参加试教(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应邀到韶关学院参加试教的,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就读高校在广东省内的300元/人、广东省外的600元/人,交通补助发放须提供个人工商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试教
①试教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10:30开始,参加试教者需于11月23日10:00前到达面试备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试教;
②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聘用;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试教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告与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feng.gov.cn/xfgov/tzgg/)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256005
监督电话:0751-2259236
新丰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