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亚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考核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编外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针对现有市直属公办学校正在使用的编外教师进行考核,遴选优秀教师进入三亚市编外教师队伍。根据《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考核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市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市编外教师队伍,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考核针对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现有在岗编外教师,所有岗位均为我市编外教师岗位。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须具有与考核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核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考核。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二)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需大专及其以上,报考中学教师需本科及其以上。
(三)普通话要求:语文学科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其它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四)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发布考核公告
本考核公告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发布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考核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进行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
2.报名方式:各直属公办学校组织本校在岗编外教师线下报名,编外教师按报考条件提交个人材料复印件后由学校进行初步审核。
参与考核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并提供《2022年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在岗编外教师考核报名表》;
(2)提交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合并一面);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与报考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复印件(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7)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等违反考核规定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3.报名人员保证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各市直属公办学校将通过初步审核的编外教师资料于3月1日前提交至三亚市教育局401办公室人事科。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将通过电话、信息通知考核人员。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小学)、3月5日下午—6日下午(中学)。
地址:三亚编外教师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处(暂定为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意诚楼二楼接待室。)
注意事项:由通过初步审核的编外教师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复印件(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普通话证书原件前往指定地点,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分为笔试、面试、校方用人综合意见三个部分。考核评分比例划分为:笔试占30%、面试占40%、校方用人综合意见占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三项权重分合计为考核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学科知识(小学参照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中学参照高考标准,难度分为初中、高中)。
(3)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按150分命题,其它各科按100分命题,语数英成绩出来后,再转换成百分制进行统分,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
(4)笔试时间及地点:xx年x月x日;地点:xx,笔试开考具体时间及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5)参与考核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面试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组织学科专家团队实施,主要注重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面试流程如下:
(1)候考:参与考核的教师按时到达候考室候考。
(2)抽题:参与考核的教师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准备15分钟后,进入试讲。
(3)试讲:参与考核的教师针对抽取的试题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4)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评委根据考核人员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由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面试地点xx。
3.校方用人综合意见
校方用人综合意见由校方考核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的考核对象名单,完成其校内综合评分。考核小组可根据该教师服务年限、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学历、考勤等要素,对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成绩需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结果无异议后,方可提交给市教育局。校方用人综合评分为百分制,占考核总成绩的30%。此项工作市直属公办学校应在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后15日内完成。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考核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考人员应符合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应考人员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应考人员,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考人员。
(5)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考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应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达到“良好”及其以上等次的应考人员,可进入体检环节。
由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依据考核总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第三方管理服务公司将给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签约
聘用时间为一年,如年终考核不合格,将不予续聘。
五、经费保障
本次考核经费包含在三亚市直属编外教师管理服务费内。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七、其他事宜
(一)考核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林老师:15008070551
吕老师:1833766223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