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39名。本次招聘分为面向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两部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具体条件如下:
(一)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瑞安市户籍或原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的,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为: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财会、校医岗位不作要求);瑞安市户籍或原籍(或瑞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85”“211”“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应岗位,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其它条件不变。
报考职高专业课(除市场营销、国际贸易、计算机、商务助理、电子商务、园林岗位外)、特殊教育等紧缺岗位户籍放宽至浙江省范围,所有职高专业课报考者可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条件不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数
鉴于个别学科短缺及山区、农村学校师资薄弱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地理、高中历史、高中生物、高中政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等岗位和湖岭片区、高楼片区、马屿片区、陶山片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岗位(除财会岗位外)以及市第七中学、市第八中学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详见《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4月27日0时—2019年4月29日24时。
报考人员须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师范类毕业生可报非师范类岗位,但不能兼报,否则视为无效。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4月30日0时—2019年5月5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5月7日0时-2019年5月8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6时,逾期系统将关闭并不再受理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5月9日0时-2019年5月1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数核定及改报名
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3室)。
6.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
时间:2019年5月23日0时-2019年5月24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录打印。
(二)笔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9年5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等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财会、校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合成笔试成绩;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招聘人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财会、校医岗位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两科成绩均同分的,另行加试;其他岗位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瑞安市生源毕业生(含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有迁出瑞安市记录的户口簿。
(2)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教师除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
(3)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985”“211”“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5)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社会考生: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瑞安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26日之前。
(2)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教师除外)。
(3)学历证书。须提供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师范类证明材料。报考师范类岗位的须提供属于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标注师范类,或当年高考后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的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985”“211”“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5)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6)其它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取得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除财会、校医外的专任教师岗位需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考察
财会、校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专任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高专任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除外),则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财会、校医岗位按笔试成绩),统一组织单向选择学校。择校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瑞安市教育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择校的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再给予一年过渡期,过渡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职工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要求
(一)非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二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考试。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5802320。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附件:1.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2.2019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