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和高效的管理团队,进一步提升我区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办在编教师选聘学科教研员(研训教师)12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中学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1 |
1 |
1 |
1 | |
政治 |
音乐(美术) |
史地 |
生化 | |
1 |
1 |
1 |
1 | |
小学(学前)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学前教育 |
1 |
1 |
1 |
1 | |
合计人数 |
12 |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能力。
4.参加选聘学科教研员须具有8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任职资格或现任教学科(3年以上)为依据定位学科,须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含一级)教师职称。
5.竞聘教研员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且须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55周岁,如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教师等省级或以上优秀称号的教师。原区教师进修学校分流教师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等环节进行。
(一)岗位报名(时间3月7至9日)
填写《麻章区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竞聘基础量化评分表》(附件1)和《麻章区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交区教育局人事股,并附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学教研实绩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以备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3月10至11日)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道德品行、教育教学成绩、教学获奖等情况确定参加竞聘人员。竞聘者需准备资历和业绩的原件或证明材料备查,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该岗位设置数1:3比例或以上的,进入综合考评阶段,否则另行其它方式选聘。
(三)综合考评(时间3月14至16日)
1.考评方式
按照基础(40%)+试讲(30%)+评课(30%)统计得分,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出现同分者按基础分优先确定;再同分者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试讲及评课时间地点
时间:3月15至16日
地点:待定
3.试讲及评课组织形式
竞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根据岗位设置,同一岗位为相同内容,备课时间为40分钟。
竞聘人员观看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录像,观看后写一份评课材料,时间为60分钟。
(四)公示拟选聘名单(时间3月17至21日)
按综合考评成绩顺序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查实的,相应人选取消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
确定选聘人选后,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为麻章区教师发展中心编制人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公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9-3587681。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