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760人,具体详见《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新招录的高中特岗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7179.09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4005.37元(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2.特岗教师: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409.14元,大专6321.54元,中专6214.95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601.93元,大专3556.92元,中专3500.94元。
3.县聘教师:新招录的县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367.48元,大专6280.5元,中专6174.67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等扣缴项目,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768.57元,大专3721.08元,中专3662.06元。
4.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
5.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助200元--2000元;
6.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报销。
三、住房待遇
1.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提供教师公寓,标准为50平米(可住2-3人),自己可以做饭,均配备有炊具、洗浴、沙发、茶几等简易生活设施。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最长不超过5年。对与我县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赴我县上岗后,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安家费。
2.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实行购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符合《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3.乡镇提供教师周转房。
4.乡镇教师有专线公交车接送。
四、联系方式
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0997-8395543
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885293335
电子简历投递地址:SYX8324644@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
重庆、湖北、湖南、河南各高校招聘组成员:
陈主任15026282555;邓校长13350970422
张老师18139140062;张老师1829079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