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2年3月在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46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 “优才计划”(第一批)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第一批)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2职位表)。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2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18日下午5: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至3月18日(星期五)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和地点:
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
(2)现场报名及流程:
现场报名先后设两个点。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现场报名。
①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因疫情防控因素,非陕西师大学生暂无法进入校园。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10: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
②西安高新北智选假日酒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9: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安高新北智选假日酒店(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200号)。
③考生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点报考单位所在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扫码报名:使用微信进行现场扫码报名,按现场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第一批)招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届时均可在此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签约名单等信息。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2年3月20日(星期日)。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小组集体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 位 |
测试形式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
小组集体讨论 |
成功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数≤5:1的职位 |
该职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自行查询本人是否进入面试。
7.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 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
2.地点: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2:00后自行查询本人是否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5: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3:00—5:0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6.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自行查询本人的成绩。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签约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西安市民一码通”(或“陕西健康码”)小程序,从现场报名前14天起,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陕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非西安考生参加2022年3月18日酒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必须同时凭西安“一码通”(或“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西安“一码通”(或“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现场报名和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五)《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六)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西安“一码通”(或“陕西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八)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九)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1: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第一批)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高校“优才计划”(第一批)招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