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学院为全日制技工院校,地处浙江省金华市多湖商务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占地631亩,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在职教职工491人,是“浙江省中职名校”、“国家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9个岗位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本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人员。
除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可按有关规定招聘6个月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均可以应聘其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本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4.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明确优先考虑具备特定条件人员的岗位,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可以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要求”中相应要求进行掌握。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除按规定已完成招聘工作或视情况暂缓招聘的岗位外,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2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2年8月底集中更新,届时按更新表要求招聘。
经考试、考核后,如本单位认为部分岗位拟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按照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不安排考试。
(三)招聘有关信息的公开
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方法和要求,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向我校组织人事处直接报名,电子邮件统一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体可视招聘岗位相应条件),以及应聘者认为有利于说明其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的项目资料、作品、成果等。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电子邮箱(zttcrs@126.com)。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学校网站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确定组织考试、考核
本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是否针对具体岗位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和安排。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一)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当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5倍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
(二)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如要求应届毕业生在用人部门进行短期实习的,应聘者应当配合,实习情况列入考核工作组成部分。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教师岗位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人员的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专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正式录用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ztt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和“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zj.gov.cn,“通知公告”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仅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察审计处(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2173598(宗老师)。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院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9-82173807(钱老师),0579-82173778(唐老师)。
附件:1.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需求表.xlsx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