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啦!郧阳区公开招聘8名高中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郧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郧阳区二中(8个):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岗位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类与报考岗位一致;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不能与现工作单位及时解除聘用合同的;
4.郧阳区编制内教师;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郧阳区实验中学学术报告厅。
3.报名费用及要求:报名费50元/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在规定期限内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前尽量减少非必要出行,特别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名时须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5米距离,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有禁忌症者除外)。14天内,十堰市以外来郧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落地核酸检测证明;有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禁止本人来郧报考,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笔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以高中学段相关学科知识为主,难度与高考试题难度系数相当。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确定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16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
3.面试内容:重在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以讲课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教材以人教版高一年级新教材。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学历高者、师范类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对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人选采取函调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签订毕业学校、本人以及区教育局三方协议,学校在毕业证书办理后个人档案直接派遣至郧阳区教育局,本人不得再到其他单位谋职。区教育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均指定郧阳网(http://www.hbyunyang.net/)为发布媒体,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