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2022年第一中学校园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第一中学教学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我县面向大学校园为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2022年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8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
各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第一中学2022年校园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选聘信息: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取得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未发放人员);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且未经单位同意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面向河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北方学院国家统招正常批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在选聘院校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沽源县第一中学校园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者需将准确填写的《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gyxrsjgyw@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沽源县第一中学校园选聘教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高考成绩单、需要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未拿上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获奖证书(如有)等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根据学校提供的高中相关学科教材,随机抽取章节试讲。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当天公布面试成绩,5天内在沽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gy.gov.cn)公示面试成绩。
3.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直接电话通知,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确定初步人选
招聘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资格复审
确定的初步人选毕业后,本人必须按时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高校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政审考察
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毕业后如果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须为沽源县第一中学服务五年以上。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本选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沽源县第一中学2022年校园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保持电话畅通,凡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因为疫情关系,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须申请河北省健康码,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沽源县2022年第一中学校园选聘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由于疫情影响,在选聘程序中可能需要考生提供其它健康证明,例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具体选聘环节中,考生按照(http://www.zjkgy.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或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在选聘各个环节中,考生都需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3:沽源县2022年第一中学校园选聘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