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通告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58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本次招聘通告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发布平台(网址: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4月20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4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3日9时—4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数逐个补充到另两岗中报名数与岗位数之比较大的岗位。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平台上及时公布。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5月14日12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请及时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调整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学前教育教育基础知识》;②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请考生自行把握。
4.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进入。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乙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放宽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材料(详见附件1),其中区内非编教师年龄或学历放宽的,还须提供《非编教师任教情况承诺书》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清单和工资清单(附件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因递补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
2.面试内容:①备课;②试讲;③答辩;④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最后一名如遇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相同,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择岗,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未按时参加择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历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聘用到路桥区公办幼儿园工作。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聘用手续由公办幼儿园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续聘资格。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和“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均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路桥区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CT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日常监测期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防疫要求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2.咨询电话:路桥区教育局人事科0576-89210976。
附件:1.台州市路桥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docx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