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满足干部教育培训和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渑池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名(全供事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三人社事业〔2012〕1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15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名额》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9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渑池县机关、事业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smx.hrss.gov.cn)和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smx.gov.cn)及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www.mcjtj.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渑池县委党校、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7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渑池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渑池县电业大厦二楼)。地址:会盟路东段。
3、报名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的岗位信息在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mcjtj.cn)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
具有渑池户籍: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渑池县: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户籍证明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工作结束后2日内的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进一步复核加分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聘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科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两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考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渑池县委党校及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2)专业科目:
党校、高中及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 8:00—9:40 公共科目
10:2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 +专业科目成绩×50%+加分。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党校教师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除试讲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不具备竞争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渑池县委党校、渑池县教育体育局门前张榜公示,并在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mcjtj.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均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项目、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渑池县委党校及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若遇报考岗位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追加岗位招聘计划同时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转岗或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渑池县纪委 0398-4810009 。
六、本方案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渑池县委党校、渑池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www.mcjtj.cn)作为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及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4810027
渑池县委党校 0398-4812170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 0398-4819696
附件:
1、2015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名额
2、2015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rar
3、 2015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类别说明
附件3
2015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说明
一、政治类: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行政管理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等。
二、经济类:经济学、政治经济写、农业经济、区域经济学等。
三、法律类:法学、国际法、商法、刑事司法、民法、法律事务等。
四、数学类: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
五、汉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新闻与传播学、文秘等。
六、英语类:英语、英语教育等
七、物理类:物理学、应用物理等。
八、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等。
九、地理类: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
十、历史类:历史学等。
十一、生物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
十二、体育类: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教育、体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