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教育局决定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德庆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共7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并于同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指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12日至2004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考生必须先通过网上报名,然后再到现场报名,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2022年5月12日8:30至5月14日17:30登录“2022年德庆县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https://www.sydwzl.com/gddqjszp2022/)系统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考生在2022年5月16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到德庆县青少年宫(地址: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大道中县公安局对面)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报考人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如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报名时间有变动的,将提前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通知。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德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人员须提供)等,(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由我省相关部门组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加10分。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教师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德庆县教育局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届时由考生在“2022年德庆县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https://www.sydwzl.com/gddqjszp2022/)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3、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统一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3、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德庆县教育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德庆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叁万元整(¥30000元)。
八、递补
如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有以下情况者,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尚未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21天内有境外(国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者;
(2)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其他经当地疾控人员判断为需进行居家健康管理而未解除健康观察的;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考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新冠十大症状的,到医院排查,但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4.因瞒报、虚报健康情况及行程,未执行省、市、县通告防控措施等行为,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
德庆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