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2022年二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09KZ),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二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为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境内高校就读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必须为2021年8月1日及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报考教师岗位,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最晚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所指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的,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2022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7日在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凭本人身份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区人力社保局进行业务指导。
本次招聘凡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5月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该笔试而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开展面试的科目及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面试任一科目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2.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请务必自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教委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目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五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事业单位。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开州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52218661、区教委023-5221802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二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3.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二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