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额济纳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结合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要求
专业岗位招聘47名,公共岗位招聘15名,事业单位人才储备人员中招聘12名,公安系统协管员(人社局组织考录)中招聘6名。其中:困难家庭子女招聘16人,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人员不低于招聘比例20%。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额济纳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人或父母具有额济纳旗户籍;
3、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旗中学教师岗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取得学历时间限制;
6、非本旗户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本旗服务期已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幼儿教师、卫生护理人员学历放宽至中专;
8、困难家庭毕业生学历放宽至中专(困难家庭毕业生包括:因公死亡家庭子女、父母伤残等级达到二级以上且均无固定收入家庭子女、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子女、残疾毕业生、孤儿);
9、事业单位人才储备人员、公安局协管员(人社局组织考录)招聘时不受学历、年龄限制;
10、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术资格,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
11、行政单位,事业全额、差额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16日。
3、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额济纳旗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须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二代)、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证、服务期满证明。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并同时提供A4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档案袋1各。
(4)报考人员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资料。本次考试不专设蒙古文试卷,考生可选择用蒙古文作答,但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笔试成绩加2.5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的笔试成绩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蒙汉兼通人员、教师、卫生系统专业人员等特殊岗位放宽开考比例至1:2。
2、面试
(1)旗中学、蒙古族学校、完全小学、蒙幼儿园、旗幼儿园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拟录用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额济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到相关单位实习,为期1年。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列编,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分配范围为旗、苏木镇所属事业单位。
联系人:李鸿雁殷丽娜
联系电话:0483-6524176
附件1:额济纳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附件2:额济纳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额济纳旗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
序号 |
单位 |
招聘人数 |
其中:困难家庭 |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其他要求 | |
1 |
旗 |
2 |
|
语文教师 |
语文 |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 |
| |
1 |
|
数学教师 |
数学 | ||||||
1 |
|
英语教师 |
英语 | ||||||
1 |
|
美术教师 |
美术 | ||||||
2 |
蒙 |
2 |
|
小 |
教师 |
不限 |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1、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 3、蒙汉兼通。 |
|
1 |
|
中 |
地理教师 |
地理 |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蒙汉兼通。 |
| ||
3 |
旗 |
4 |
|
教师 |
不限 |
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
|
| |
4 |
|
5 |
1 |
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幼师)或普师 |
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
|
| |
5 |
蒙古 族幼 儿园 |
4 |
1 |
幼儿教师 |
学前教育(幼师)或普师 |
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