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22年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1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共德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财政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德州市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面向2022年山东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8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期毕业的2022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含已确定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2022届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的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素质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
4.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学校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视为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或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和个人信息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和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上报名表和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pyxgfsfszp@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应符合“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有关要求。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扫码加入“2022年平原县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微信群(群二维码见附件3),入群时请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学校+学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一)时间:2022年5月23日。
(二)方式:拟采取线上面试方式;面试形式及内容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平原县人民政府—部门—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目和“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微信群”内发布的有关信息。
面试前已与其他县(市、区)签约的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实际招聘数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则在全县范围内相同岗位未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通过“面谈”方式,确定补充人选。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与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县(市、区)的公开招聘和签约。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将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工作岗位一经确认,不再允许变更,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为六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和“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微信群”内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一切以公告或微信群内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4-4216036,0534-4256611
邮箱:pyxgfsfszp@126.com
附件:1.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
2.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3.2022年平原县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微信群.docx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