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省级规范化学校,是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秀基地和山东省残疾人就业扶贫优秀基地,经禹城市委、市政府批准,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特殊教育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教师1人。专业要求:以专科学历报考的:特殊教育专业;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特殊教育专业;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特殊教育学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应聘人员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参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执行。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5月20日之前取得。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
报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填写《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表》,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打包的邮件主题格式发送到报考单位邮箱(ycsjyjrsk@dz.shandong.cn)。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8时至2022年5月24日16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于5月25日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然后由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复审。届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现场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及姓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接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通知考生补充完整。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考试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模拟讲课三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根据工作安排,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教体局网站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教体局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模拟讲课(100分)
模拟讲课时间15分钟。内容为培智教材。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和课题,封闭式备课30分钟,教材、教参、教案纸由学校提供,说课时不使用多媒体等电教设备,要求有板书。模拟讲课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和模拟讲课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1、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15%,模拟讲课成绩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竞聘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现场及时公布。
竞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15%+模拟讲课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和体检
1、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2、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禹城市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现场资格初审和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时,除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外,还应当出示《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通过手机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行程码,提供笔试前48小时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禹城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禹城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禹城的人员,应向禹城市境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34-7221978)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禹城市教体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0534—7424166
监督电话:7365928
附件:《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毕业 学 校 |
专业 |
毕业 时间 |
籍贯 |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
联 系 电 话 |
身份证号码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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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