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及专职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1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在校生规模达万人。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2年5月16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自愿遵守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及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到截止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
9.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报考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在报名系统登记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格式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为30KB以内,其他附件材料大小均为100KB以内)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在填写报名系统时需要按要求上传至相应位置(请勿上传自拍照)。
(2)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说明(“.jpg”格式,落款本人签字),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背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的行为,或曾出现教学事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情况),是否存在方案规定的不可报考情形,获奖励或受处分情况,以及本人提供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
(4)报考要求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的岗位,还须提交职称证(原单位实施“以聘代评”的,应提供聘任文件等佐证材料)、从事专业教学情况(教学任务书等)、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等。
(5)报考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具体从事的岗位内容时,还应补充提供佐证材料,可以是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历年考核登记表等具有支撑力的相关材料。
(6)报考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岗位,还须提交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由所在学院、二级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以及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在考察环节我校将进一步全面深入了解考生情况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2.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在2022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6:00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主查询。
3.网上缴费
2022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6月7日9:00-12:00。
(二)考试
1.笔试
专任教师岗位、专职组织员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新时代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日常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拟于6月中下旬进行笔试,将根据疫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经向相关部门请示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情况,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考生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提供报名表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拟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面试,将根据疫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准考证将发送至考生报名系统登记的邮箱。
面试缺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面试要求和专业试讲指定教材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70%,专业知识测试占30%计算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2)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3)专职组织员岗位
专职组织员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总成绩。公布总成绩的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人事招聘网”专栏发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二)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调整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三)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022-59655318
学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报名网站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