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重庆机器制造学校,1956年,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创建;2000年,重庆机器制造学校和重庆机械职工大学合并升格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获批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整体搬迁入住渝北空港;2019年获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
学校占地1287.79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400余人,设有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车辆工程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计学院、轨道交通与航空服务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工作部)11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开设53个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按照“足年足月”“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0: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像素要求144×180以上,文件大小30kb以内)。
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资格。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初审报考资格。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5月27日10: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5月28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2日9:00起至6月6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案例分析等)和综合面试,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6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单位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通知的时间、地点,须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3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在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心理测试在专业技能测试当天进行,采取现场测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不少于10分钟。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现场公布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应聘人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进行查证。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各科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qipc.edu.cn/gkzp.htm)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五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或者调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双方签定的协议书中有关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1879226。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7:00):023-86868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