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舆县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平舆县第五幼儿园简介
平舆县第五幼儿园位于平舆县北环路与陈蕃路交叉口,是经县教育局批准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全园占地13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园内建有教学楼2幢,早教托育中心1幢,设32个教学班,可容纳1000名幼儿学习。为加强幼儿园师资力量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更好服务平舆县幼儿教育事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职业,爱岗敬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善于沟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要求普招中专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驻马店市户籍,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招聘信息
自2022年5月13日起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及其他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公开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要慎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一经发出报名邮件则不得修改,发送两次或两次以上报名邮件的视为无效。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0时至5月20日24时,5月20日24时以后的报名邮件视为无效,具体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和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2022年平舆县第五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完整填写后的扫描件;
上述所提交2、3、4、5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姓名+文件内容”,如王三大专学历证书扫描件文件名为“王三大专学历证书”;本人所有报名材料存放同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以“本人姓名+手机号”格式命名,并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22083480@qq.com,发送的邮件主题为“姓名+幼儿园报名”。经过初审,报名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上发布,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招聘及人员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第五幼儿园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初审。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第五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经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幼儿教师基本素养、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有效成绩。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若拟聘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参加体检;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并进行考察。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与工资福利待遇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与平舆县第五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工资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舆县第五幼儿园报到上岗。不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平舆县第五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孙老师17839677796
王老师15286853368(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平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平舆县第五幼儿园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