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中学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浙江省青田县中学(以下简称青田中学)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田中学地处具有“华侨之乡、石雕之乡、名人之乡”美誉的侨乡青田,学校创办于1939年春,校园占地面积200多亩,现有51个教学班,2000多名在校生,224名教职工,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省一级重点中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青田中学正式公办高中教师,属全额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青田中学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中学公众号等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17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28f30cf85798a0008b84106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
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
①网址查询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28f30cf85798a0008b84106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查询。
查询二维码
(4)网络报名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12日8时30分前到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报到。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含县教育局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携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测试: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形式为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4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我校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青田中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五年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应聘人员务必关注并严格按照金华市和青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并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影响考试。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所有应聘人员进入考试地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行程码带星的,不得参加考试)。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连续3次体温高于37.3℃的,不得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五、其他事项
1.2022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青田中学组织实施。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青田中学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青田中学 0578-6503008
附件:1.青田中学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
2.青田中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浙江省青田县中学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