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宁县事业单位129个岗位共招聘213名工作人员(详见《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在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广宁县户籍(生源)招考的,报考者须为广宁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广宁县。
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退役军人的,在报名时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6年6月22日至2004年6月22日期间出生);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之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卫生类岗位,取得执业护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全科医生资格、技师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
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盖章。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版)》(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教育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2)卫生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综合类:为管理岗位、非教育、卫生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教育类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卫生类、综合类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需要选岗的岗位考察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须在广宁县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县外(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岗位表(附件1)中标注服务年限的岗位,正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教育类岗位服务期5年,期间可线内调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各项线下招聘活动。
考生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考生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排队间隔一米,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行程卡”14天内有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报考者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及考点。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广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8-8632275)。
附件:
附件1:广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