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小区公办幼儿教师紧缺局面,助力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并报请管委会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47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热爱幼教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本职工作;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幼儿专职教师147名(非在编)。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3、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群名单的、受党政纪处分期不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参加报名;
4、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报名;
5、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2022年6月9日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官网(http://www.zksfq.gov.cn/)和“魅力新区”微信公众号及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就业处发布招聘公告。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信息、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22年6月10日至13日下午17:00前进行报名,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用。因疫情原因,此次报名需将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小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进行扫描(PDF格式),压缩包(以个人名义命名)发至邮箱:sfqjszp@163.com,逾期报名无效(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因受疫情影响,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未能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的考生,可将当前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扫描件(PDF格式)连同有关证件传至指定报名邮箱,先行参加报名。被确定拟聘人选的,待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教师资格认定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面试及工作要求
(一)面试
试讲和才艺表演、答辩。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和才艺表演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工作要求
1、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和面试通知单;
2、根据各岗位招聘需求,对参加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公示人员有变动,空缺岗位按分数进行递补;
4、根据疫情和报名情况,面试拟实行分批进行。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可以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档案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十二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其他聘用制人员有关待遇落实。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九、工作纪律及有关事宜
1、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按程序操作,按规定办理,增加工作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将从严处理。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诚实守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及时关注示范区发布的招聘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能及时关注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按要求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招聘工作推迟或变更的,以后续指定网站公告为准
4、本方案由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小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7735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