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介绍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是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合作共建的实验学校。共建双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努力探索基础教育领域高质量发展合作办学新模式,将学校建设成为新时代素质教育示范校、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示范校、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教研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校、校长和教师专业成长示范校,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个性的教育需求,全力打造“五育并举、公平优质、活力创新”新时代高品质黄埔基础教育办学育人新模式。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2年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须具有与研究生对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研究生学历进行报考的,须同时具有与研究生对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报考教师岗位的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正在全日制中小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3.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报考财务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7.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85分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9.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10.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9:00至2022年6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地点及方式以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流程
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的程序进行。
财务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1. 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地点以准考生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岗位 |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小组讨论 |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下一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下一环节。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财务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教师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4.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相关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财务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查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6.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专业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7.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8.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取消录用资格,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取“一考双录”,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被录用为事业编制的考生,招聘单位可按照雇员制教职员的需求情况,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录用雇员制教师。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九)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20-66316635,梁老师。
七、疫情防控要求及其他有关安排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考生与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招聘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环节的考核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学校公众号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广州防控政策,考生考试前14天除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外非必要不离开居住所在地市。考试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抵穗时间,按照广州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