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2019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庆元县户籍(以2019年7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庆元县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2.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8年7月8日至2001年7月8日期间出生)。学前待聘库教师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7月8日至2001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初中数学、初中社会、小学音乐、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对口专业或所要求学历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对口专业报考)。
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
音乐、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35:2001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打印网报页面截图。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下午17时。
2.现场确认
2019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庆元县教育局会议室(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进行现场确认,未网报的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已网报但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2019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4.报名相关事项
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7月19日下午14∶30—17∶0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1楼C区领取准考证。
②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要求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相应计划数或不开考,对特殊紧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开考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允许改报参加其他岗位的招聘,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下午15:00—17∶30。
③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2.初中数学、社会和小学语文、数学、科学等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幼儿教师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对象;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课堂(技能)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和教育部门按考生笔试、课堂(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音乐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音乐、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15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县政府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