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职工配备工作的通知》(湘教明电[2022]2号)、《莲城人才行动计划》(修订版)、《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潭人才发[2021]6号)、《湘潭市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潭人才发[2021]7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名优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优特教师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1.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9名、公开招聘名优教师21名。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2.湘潭市益智中学公开招聘名优教师40名。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2。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年龄要求:
(1)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的名优特教师年龄要求: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教师48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湘潭市益智中学招聘的名优教师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4.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6.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专业需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
7.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的名优特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副高级教师。岗位要求为:申报特级、正高级岗位的,要求近5年来一直在省市示范性高中、初中任教,学科不限,教学质量优秀,教研成果丰富;申报高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要求近5年来一直在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任教,有2届及以上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申报初中语文、数学、生物岗位的,要求有2届及以上初三或高三毕业班任教经历(生物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
2.名优教师
有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与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高中教师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任意两条:
(1)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不包括学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3)近五年内在办学规模12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从事三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管理工作(限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校长助理、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教研主任、办公室主任、后勤主任,中层管理干部限正职);
(4)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奖励或教师个人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5)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五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录像课、一师一优课、基础教育精品课、在线备课、片段课、微课教学竞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近五年内主持的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功结题、课题研究成果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县市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8)近五年所撰写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9)近五年内带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体育比赛团体一等奖及以上名次,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或教练员(限报与比赛项目对应的音乐、体育岗位);
(10)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或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限报与比赛项目对应的学科岗位),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11)本人参赛在乒乓球、网球、足球比赛项目中获得近两届市运会第一名或者省运会、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前三名(限报体育岗位);
(12)近五年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限报与比赛项目对应的科学、信息技术岗位);
(13)在省级示范学校、省级骨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近5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内获得学校颁发的教学、教研或综合性荣誉奖励。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湘潭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在湘潭市教育局网公布。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扫二维码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⑥普通话等级证;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报考者盖好单位公章后提交,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⑧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则上传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管理工作经历条件的则上传 “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以及任命文件或聘书;⑨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近五年”岗位证书成果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4.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登录关注网上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2年7月15日9:00—17:00期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认真阅读《湘潭招聘考试考生新冠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确保本人参考时身体健康。面试时按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湖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考前24小时内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打印(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8)。
2.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3.面试开考比例: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名优特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2;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湘潭市益智中学招聘名优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
名优教师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4.考核或面试
(1)考核。报考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岗位的,资格初审后,由专家评委组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2)报考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副高级教师岗位和报考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名优教师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学科素养答辩+试教的方式进行。
①学科素养答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岗位开考比例时,先进行学科素养答辩,再根据答辩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教对象,同一岗位答辩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并列人员都进入试教环节。
②试教:面对考官上一堂微型课(15分钟以内),音乐、体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教成绩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试教成绩。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③面试成绩合成:面试综合成绩=答辩成绩×40%+试教成绩×6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面试综合成绩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时,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教育局网公告。
2.要求:提供从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入围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考试具体要求参照《2022年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湘潭市教育局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和湘潭市益智中学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731- 52782200(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0731-52525696(湘潭市益智中学)
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和监督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附件:
5.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2022年招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doc
6.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2022年招聘教师管理工作经历证明.doc
8.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益智中学2022年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湘潭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