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22年公开引进各类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补充高素质教师,优化我县师资结构,解决部分教师实际困难,经叶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外引进部分高中、初中和小学优秀教师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为扎实做好教师引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与业务实绩并重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聘、资格准入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叶县范围外,通过公开招聘在公办学校任教在编在职的叶县籍教师(非叶县籍优秀教师愿意来叶县任教的允许报考)。
(二)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须满一年;
4.高中和初中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均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初级或以上任职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5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02室)。
(三)提交材料
1.个人手写简历一份(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及受奖惩情况);
2.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本人2020-2021学年的教学教案;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附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聘任证,荣获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相关证件及批文,上述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编证明(含入编时间、入职渠道、身份属性等);
6.由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四、资格核查
报名登记人员须通过资格复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核查由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逐一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或核查资格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版)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档案(证明)材料参加考察。考察以县人社局为主,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配合。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办理提档等有关手续,列入编制,按实际岗位和需求聘用到缺编单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原则上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以户籍所在地安置为主,高中部分学科若无岗位空缺者将分配到初中任教,初中部分学科若无岗位空缺者将分配到小学任教。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九、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教师引进工作顺利开展。
十、有关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引进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引进教师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事项
(一)教师引进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所有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报名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报名应聘者来往途中及报名过程中均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随时做好手部卫生;个人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应聘者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或隐瞒、谎报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75—8052746
附件:
叶县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