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教学需要,现将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初中、中职岗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需要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4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8日9:00-12: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renshike@163.com)。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办法。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核减和取消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公示。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须提交带有“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限报考C岗位提供: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和80%;其他岗位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该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岗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拟聘用的幼儿园教师、中职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信息发布及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相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0531-84886696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