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精神,按照汪清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汪清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汪清县共计6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8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70人、急需人才78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日至2004年7月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考生需仔细阅读《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笔试当天按要求上交本人签字的《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6:30。
2、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6: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进行申诉。(0433-8814262)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6:3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收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考生需在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至7月22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用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2022年报考汪清县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写纸质版《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备案表》(附件6)盖章后提交至汪清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7、汪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需提供户口薄。迁入汪清县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日之前)。
8、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紧急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医生及其他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考生要仔细阅读《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考生考试时需携带《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进入考场,未能提交《防控告知书》、《监测记录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当天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显示非绿码或核酸超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http://www.yb983.com/p/253463.html延边地区可提供“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服务的机构名单链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并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报名后携带立功受奖证书及《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备案表》(附件6)一并送至汪清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2022年7月14日16:30前未提供视为放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其中,2022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视为成绩不及格并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2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考试组织部门无特殊情况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下载。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8814262
附件1: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xlsx
附件2: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4_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_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doc
附件6: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备案表 .xls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