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8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建于1960年,由上海建工集团创办,2014年7月划转至上海市教委,经过60余年的不懈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建筑工程专业群为主、具有鲜明建筑特色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连续两届荣获“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
为适应学校的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基本具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部分招聘职位说明
序号 |
需求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岗位要求描述 |
1 |
土木水利类 专业带头人 |
土建施工、建筑设备、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 |
2 |
专业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土建施工、建筑设备、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能负责专业规划与建设,能承担专业团队建设工作;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
2 |
护理专业 带头人 |
护理专业 |
1 |
专业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护理类相关专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能负责专业规划与建设,能承担专业团队建设工作;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应聘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妥《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证书;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601@qq.com。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7日止。应聘信件及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职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主要考核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现场面试笔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当天须携带报名邮件资料所有资料原件。
4、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考察与体检(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医院为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
5、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激励政策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本次招录且符合引进条件的,经评审评定后,可按标准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行业大师、储备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5487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