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需求专业 (若为境外学历/学位的,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和相关说明 |
1 |
思政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际政治、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 |
研究生/硕士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
2 |
教育管理教师 |
1 |
教育学原理、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成人教育学 |
研究生/硕士 |
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户籍不限,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网络报名: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17:00前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2)《金华教育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稿(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资格相关其他佐证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提交材料及资格复审:网络报名人员电子材料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学校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高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理论等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官网(www.jhjyxy.com)。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录用后两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六)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2.金华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jhjyxy.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3215961 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吴老师、倪老师)。
金华教育学院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