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于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授权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系、传媒设计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基础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单位,设置39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在籍生达12000余人。学院致力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诚招认同我校办学理念,富有创新创业精神,愿意投身高职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成人成才的优秀人士。
一、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要求
部门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职称 |
其他要求 |
建筑工程系 |
系主任 |
建筑工程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65周岁及以下 |
专业带头人 |
工程造价或 相关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不超过50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 |
专业带头人 |
城市轨道 交通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不超过45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 |
电子信息系 |
系主任 |
电子类/计算机类/网络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65周岁及以下 |
专业带头人 |
计算机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不超过45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 |
传媒设计系 |
系主任 |
广告设计类/动漫设计类等 |
1 |
本科及以上 |
副教授及以上 |
不超过45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
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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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主任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及职称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具有教学系的教学、科研、教师培养、教学建设及行政管理的工作经历;
2.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及职称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需求,具有该专业建设的工作经历;
(5)具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平;
(6)具有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方案的能力,并能组织实施,具有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相关待遇
1.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及保障
人员分类:系主任、专业带头人等
基本工资:面议
绩效工资:按照学校薪资制度,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放与之匹配的绩效工资。
社保公积金: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符合学院规定的条件可购买住房公积金。
住房补贴:视是否在合肥有住房,是否居住在合肥等情况而定。
其他福利:申请到省或国家级项目的给予相关补贴,享受节假日福利及学院各类奖励等
备注:特别优秀人才,给予但不限于上述福利待遇,由学院董事会决定。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均要求电子材料)
1.个人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等)。
2.填写《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此报名表需提供一份个人签名承诺所提供材料无虚假的纸质版本。
3.相关资质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海归人才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重要学术论文及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情况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二)简历投递
凡有意应聘者,请直接将报名材料压缩后发送至1905148470@qq.com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部门+岗位+专业)。
投递时间: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31日
备注:请将所有材料分类整理有序提交,如若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应聘者可提前按防疫政策预约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参观和面议。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及初选:根据公告的资格条件,由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师资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方式:以面试等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综合素养、岗位胜任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根据应聘材料、面试考核等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排定名次,并根据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未收到面试通知代表未通过资格初审。
3.面试提供审查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试人员为国(境)外留学生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等。
(4)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请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请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4.聘用
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试用期满(两个月)后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人事档案关系由合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托管。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655697879
E-mail:1905148470@qq.com QQ:1905148470(招聘专用)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环湖东路360号(西二环和北二环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