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幼儿园2019学年师资需求状况,经批准,平湖市部分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5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编外幼儿教师57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体检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5.平湖市户籍;
6.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岗非事业编制合同教师不属于本次报名范围。
三、工资福利
按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时间一天(上午8:30—下午15: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幼儿园园务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平湖市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2)。
目前已在我市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各招聘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平湖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初定8月上旬。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综合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各5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录用
笔试和面试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事业编制教师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和平湖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湖市教育局
2019年7月 17日
附:
1. 平湖市教育系统部分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
2. 平湖市****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