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22年面向全省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的公告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激发镇宁学校校长队伍活力,切实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助推镇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中学校长3名,小学校长4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资格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校长引进的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除镇宁自治县以外的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2.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精神强,富有亲和力;
3.具备中小学校长所必备的专业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较强,有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决策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事业心强,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
(三)资格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5周岁,计算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男性不满53周岁,女性不满48周岁。曾获省级名校长以上资格的可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竞聘岗位不限),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限竞聘小学校长岗位);
4.具有3年以上(含3年)正、副校长任职经历,或曾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名校长或相当荣誉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
(四)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主要情形
1.有违法犯罪记录、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等工作“一票否决”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每名报名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中学校长或小学校长);
2.报名人员必须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3.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引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参加竞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其竞聘资格。
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方式相结合。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8月13日8:3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八楼(808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和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各种荣誉证书和业务水平、能力证明材料、教育管理论文、论著、教育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
5.线上报名的,需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njyjzgg@163.com。线上投递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竞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同时对其个人业绩和办学成效进行初步评议,重点审核竞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人选。由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结果,公布进入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三)能力测试
竞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采取个人演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演讲与答辩分别为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50%。
1.演讲。考察竞聘人员对中小学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思路,重点阐述办学方向、特色、目标、治校理念、管理经验与创新、任期承诺等,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答辩。竞聘人员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7分钟。
3.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能力测试中给予加5分:获评国家级优秀教师、国家级模范教师、国家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优秀班主任。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能力测试中给予加3分:省级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能力测试中给予加2分:市级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
此类加分最多加一项,以最高加分为准,不重复累加。
(四)考察
按照竞聘职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得分相同时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较多的竞聘者优先确定。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方式采取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1.书面征求意见主要到竞聘人员所在地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部门了解是否同意其调入镇宁自治县工作的意见及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影响引进到镇宁自治县工作的情况。
2.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主要到竞聘人员所在单位考察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了解是否同意其调入到镇宁自治县工作的意见。
3.查阅相关资料。考察时需进一步核实竞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考察对象的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五、聘任期限
每五年为一个聘任期,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签订正式聘任协议。
六、相关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落实相关待遇。聘用校长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和绩效外,在完成县教育和科技局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任务、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以下待遇:①免费为被聘任校长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居住(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物管、水电等费用自行缴纳)。②在前五年内,为被聘任校长发放安家费,每人每学年最高为10万元。安家费发放程序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明确。③签订正式聘任协议后,配偶为在编在岗且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可根据本人工作单位和身份性质调入镇宁自治县相关单位工作;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的适龄子女入学统筹安排。
(二)考核管理。引进校长的考核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和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考核细则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制定。三年内学校综合成绩无明显提升的,予以解聘校长职务。解聘校长职务后,征求个人意愿,由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其专业技术职务安排教育教学岗位。
七、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公开引进校长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竞聘资格,责任自负。公开引进校长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纪律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经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认可后确定。
2.本招聘公告由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6226454监督电话:0851-36222558
附件:镇宁自治县2022年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报名表
镇宁自治县引进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