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数学教师1名;
2.中学英语教师1名;
3.中学物理教师1名;
4.中学道法教师1名;
5.非在编校医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能胜任中学教学工作。
三、相关待遇
根据区非在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满额为止,若未招满则自动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1.应聘教师岗位发送至clxxjwc@qq.com,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5985829505
2.应聘校医岗位发送至xmclxxbgs@163.com,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5392038280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校医岗位应持有有效期内的护师、医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