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其中2022年毕业生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2022年毕业生是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③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th.zp885.top:45002/;或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2.资格初审: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下列材料: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图片);④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⑥《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报名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招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以及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确认、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未按时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招聘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12:00。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并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共同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间和地点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责任自负。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代码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90元。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及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工作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其中报考同岗位代码(01、02、04、06、07、09、10、14、15、16、18、19、22、23、24、30)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方法同上,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0515-6966013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正常接受咨询)。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87636。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xlsx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