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公告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9名教师,其中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6人,化学3人,生物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阶段参加过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且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具体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2017年以前具有本科二批招生资格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二本以上毕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应聘的职位学科一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一致且为同一院校颁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8月16日8:00—17:00。
2.地点:华中师大息县附中自强校区1号教学楼(从学校南大门入校后左转)。
3.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同版的报名表1张,1寸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年龄、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的计划名额报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调剂至其他岗位使用。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4.考试时间:2022年8月17日,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五、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应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最低服务期为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相关福利待遇:
(一)对于录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按照原招聘公告人才层次,对应落实相关待遇。
(二)设立教师激励基金,教师每年可获得人均3万元的奖励和补助,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发放。
(三)配偶为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的,如有需要,可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配偶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调入县内相同层次的岗位。
(四)学校规划附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子女可优先入学;目前,子女可优先在城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就学。
(五)享受医保倾斜政策,在县内定点医院看病住院的,除享受正常的医疗报销比例外,再补贴5%。
(六)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七)教师可参与“教师成长工程”评选。
(八)积极搭建优秀教师发展平台,设立“名师工作室”,并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
(九)在职称评定上,同等条件可优先。户口迁移中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十)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并配备笔记本电脑等。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信阳市教体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招聘期间防疫工作。
2.所有参加资格复审和招聘考试的考生需提前登录“豫事办”APP进行报备,并提供资格复审和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低风险地区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管控区、封控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可到息县参加招聘活动。
4.所有考生前来应聘路途中,进入考场前和考试过程中均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随时做好手部卫生;如实填写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5.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或隐瞒、谎报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到考试地点参加应聘的毕业生,均报销交通费。
2.本公告由华中师大息县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政策咨询电话:0376-5888207、5888209。
华中师大息县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