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5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是上海唯一的音乐类专科学校。前身是1951年人民音乐家贺绿汀创办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艺校音乐组并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56年学校随院部更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同年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儿童音乐学校(简称上音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并入上音附中,实行大、中、小一贯制音乐教育管理体制至今。学校共有1个专业(音乐专业),3个专业方向(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理论),37个专业品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7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备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序号 |
用人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附中钢琴科 |
钢琴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钢琴表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国内外重要钢琴比赛奖获者、唱片公司签约者优先考虑; 3.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对钢琴文献具有全方位的了解、有重要钢琴艺术节大师班导师经历者优先考虑; 4.具备丰富艺术实践经验、举办过公开钢琴独奏音乐会、拥有与国内外交响乐团合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2 |
附中弦乐科 |
中提琴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中提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优秀的演奏能力; 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在国内外知名乐队、室内乐演奏和中提琴专业表演经验等); 3.熟悉中提琴教学体系,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发表出版过相关论文、教材等优先考虑。 |
3 |
附中弦乐科 |
大提琴教师 |
教师 |
1 |
1.具备大提琴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大提琴专业相关教学及国内外一流乐团或院校的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国际上重大比赛中的获奖者优先考虑。 |
4 |
附中文化科 |
语文教师 |
教师 |
1 |
1.具有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关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3.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4.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5 |
附中文化科 |
体育教师 |
教师 |
1 |
1.具有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关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3.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4.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6 |
附中文化科 |
数学教师 |
教师 |
1 |
1.具有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相关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3.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 4.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7 |
附中学生科 |
学生科工作人员 |
其他专技 |
1 |
1.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愿意积极投入学校德育工作; 2.具备临床心理学专业、应用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3.有心理机构咨询经验者优先; 4.有较强的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申请人将报名文件:《上海音乐学院附中2022年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syfzzp@163.com,根据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邮件命名方式请按照“岗位姓名”的格式。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政联席会议、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syfzzp@163.com
联系电话:021-64678028*297,64313528
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2022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