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武威一中等10所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届公费师范生50名(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届公费师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且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在各校召开专场招聘会,由招聘工作小组通过面试考核方式现场招聘。召开招聘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与各高校衔接后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件3)、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自荐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附件2),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
四、面试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在专场招聘会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测评方式。面试测评每人用时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应聘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测评,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成绩。
五、初选及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现场公布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参加招聘工作小组组织的考察,主要考察初选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学校、院、系处分(且仍在处分期)、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表见附件4)
六、签约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及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择优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收回,报武威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七、资格复审及体检
签约人员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及时到武威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武威市教育局、武威市人社局组织的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体检标准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体检不合格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无条件解除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公示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无条件解除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后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被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
十、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占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2.引进的公费师范生由同级财政发放3万元政府津贴,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的公费师范生教师在工作前5年内,按每人每年5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助。
3.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在武威购房,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
4.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公费师范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5.公费师范生子女在本市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初选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下列网站公布公示,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中国•武威”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武威市教育网(http://www.jyj.gswuwei.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935-2212760(武威市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935-2234073(武威市人社局)
0935-2232836(武威市教育局)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威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