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关于在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硕师计划”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为做好省教育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硕师计划”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计划
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下表
序号 |
县(市、区) |
招聘岗位 |
服务学段 |
人数需求 |
专业 |
意向高校 |
备注 |
1 |
青田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
初中语文 |
初中 |
1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
面向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省生源;非定向生。 |
2 |
初中科学 |
初中 |
1 |
科学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 | |||
3 |
高中语文 |
普高 |
2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
4 |
高中数学 |
普高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日17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方式如下: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30c7c9b1f1c42000913bb1b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
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查询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30c7c9b1f1c42000913bb1b
查询二维码
(4)经资格初审,9月3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考试时间与地点:应聘人员于9月4日8点半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县“硕师计划”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推荐材料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考生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后期无需再参加青田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拟聘用对象在入编前须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替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参加招聘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青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尤其做好来青途中及在青期间的个人防控措施,减少前往密闭和人员聚集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行程卡”和“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3.提供本人本次参加面试前 48 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有序入场和离场。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