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始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19年下半年始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1988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我县中小学教师共15名,详见《2019年下半年始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始兴县教育局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1-3330313。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限始兴县户籍人员报考”岗位,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2019年下半年认定对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的有效证明报考,或凭对应学科、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报考。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4)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版红底一寸彩色相片2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签名)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报名;
(9)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始兴县教育局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1-3330313。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7日上午,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为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和素养,由始兴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始兴县人社局、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
(五)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考生面试完毕后,考官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3、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时间由始兴县人社局、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考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人社局、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县人社局0751-3336127,县教育局0751-3330313。
公示结果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并约定违约金。服务期未满擅自离职的,需缴交违约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另外,未按规定时间到始兴县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的,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始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始兴县教育局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