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按照《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校教师队伍现状,唐山市市直中小学拟面向全国师范重点院校和“985”、“211”大学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选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41名。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用人单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8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用人单位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数学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2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报名登记表。
4.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唐山市第一中学:
王老师,0315-2595101,0315-2595008;tsyzbgs@163.com。
唐山市第二中学:
刘老师,0315-2599601,0315-2599602;tsezzp@126.com。
唐山市第八中学:
高老师,0315-2300018,0315-2300099;tsbzbgs@163.com。
唐山市第十中学:
高老师,0315-2814109,0315-52662711,tsszqzlx@126.com。
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
费老师,13290531978;
范老师,13290531977;tsklezbgs@163.com。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徐老师,0315-2253255,0315-2224889;tsfxoffice@163.com。
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吴老师,0315-5262796,13011516371;644158906@qq.com。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核环节核实。
(四)面试
考核采取到目标学校现场或线上的形式组织实施。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教材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安排。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分报考选聘岗位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对签约的2023届毕业生待学生毕业后及时履行编制和聘任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1.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xls
2.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2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报名登记表.doc
唐山市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