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2022教师专项选聘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教师30名,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见附件3)和“985”、“211”大学(双一流)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3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乐亭县2022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22年9月11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9月9日9:00-9月19日17:00,面向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
第二阶段:2022年9月20日9:00-9月26日17:00,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乐亭县2022年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jiaoyu462662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选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如专技岗位*张某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462662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核
乐亭县教育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适岗性评价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时,由乐亭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选派三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名及两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阶段。适岗性评价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在网上进行)
(五)面试
面试由乐亭县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面试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题目由评委组确定,面试时间一般10-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由评委组集体讨论确定。面试成绩当天通知考生。(在网上进行)
音体美考生按要求录制上传技能展示视频。音乐学科展示内容(录制完整展示过程)为声乐、钢琴、弹唱、器乐或舞蹈;体育技能展示在操场进行,内容包括100米立定三级跳(在标准百米跑道和跳远场地录制)、队列口令展示、本人体育特长展示;美术学科展示内容(录制完整展示过程)毛笔书法创作、国画创作、场景速写。具体展示内容,视频上传时间另行通知,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准备好录制场地、设施。
面试、技能展示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由评委根据视频及答辩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乐亭县教育局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选岗
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对签约的2023届毕业生待学生毕业后及时履行编制和聘任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参照《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乐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对本次选聘的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15万元;“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6万元。
六、职前培训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新教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任职前培训。对签约的2023届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委托所在大学按照签约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1、对选聘到岗的省级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到北京、天津、上海等教育发达地区进行跟岗培训,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2、对选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毕业生,纳入“国培”、“省培”计划,重点强化教材教法培训。并将纳入市级名师高级研修班、骨干教师培训班进行跟班学习。
3、结合“青蓝工程”,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遴选部分优秀毕业生作为名师工作室成员,采取师徒结对帮扶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提升。
4、实施“名师引领新教师启航工程”,聚焦新教师专业发展核对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分级实施,帮助新教师铸师魂、立师德、强师能、育师情。
七、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如经过本次报名选聘,招聘计划仍存在较大空缺,将适时组织下次报名选聘。
附件3:乐亭县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毕业院校名单.docx
乐亭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