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齐齐哈尔大学专场选聘公告
为落实市校合作战略部署,持续实施“齐聚英才”引才行动,齐齐哈尔市开展2023年“名校优生”选聘工作,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计划引进齐齐哈尔大学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189名,具体岗位需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齐齐哈尔大学专场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
二、岗位要求
(一)龙沙区、建华区所属事业单位。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二)其他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三)特殊说明。1.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只可报名有相应专业需求的岗位;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特岗教师)不列入选聘范围;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报名教师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可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2日13:00—17:00期间前往齐齐哈尔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③院系加盖公章的《2023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齐齐哈尔大学专场报名登记表》(附件4)、④新生录取名册(高考三联单)、⑤由各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⑥奖励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结束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面谈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是否取消该岗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谈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侧重人选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
(五)考察
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详情咨询可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附件3)。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选聘齐齐哈尔大学专场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